各教学学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文件,提升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做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实验室管理处的要求,在编制《“十四五”实验室专项建设发展规划》中,纳入创新创业实验室专项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计划(可另附)。请各单位将创新创业实验室专项建设发展规划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5日前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行政楼401东)。